臨汾新聞網訊(記者 褚曉雷) 為進一步加強民用“三表”(水表、電能表、燃氣表)監(jiān)督管理,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,維護公平、公正的市場消費秩序,近日,市市場監(jiān)督管理局向全市各供水、供電、供氣企業(yè)及相關單位發(fā)布關于規(guī)范民用“三表”計量行為的提醒告誡書。
告誡書明確,各相關單位要深入學習相關法律法規(guī),切實增強法律意識,確保嚴格執(zhí)行民用“三表”管理各項規(guī)定。在安裝使用民用“三表”前,必須經法定計量檢定機構對安裝使用的民用“三表”進行首次強制檢定,經檢定合格并取得“首次檢定合格證”和“計量檢定證書”后,方可安裝使用;嚴禁安裝使用無“型式批準證書”和假冒偽劣的民用“三表”,不得利用民用“三表”進行計量作弊,確保安裝使用準確可靠。要對在用的民用“三表”認真履行好主體責任,對到期、失準的“三表”按時進行輪換,切實保證在用民用“三表”的準確性;加強對民用“三表”的計量管理,建立并完善強制檢定計量器具管理檔案,對在用民用“三表”進行登記造冊。要嚴格執(zhí)行水電氣相關政府定價標準,嚴禁超標準收費、重復收費、自立項目收費,不得利用市場優(yōu)勢地位捆綁收費、強制收費或強制搭售商品;同時做好價格公示工作,在收費場所顯著位置向公眾公示收費項目、范圍、對象、標準、依據、監(jiān)督電話等內容,不得在標價之外加價收取任何未予標明的費用。對民用“三表”的投訴要及時處理,發(fā)現計量失準的民用“三表”應立即更換;對使用中發(fā)現計量性能存疑或用戶投訴的民用“三表”,應立即停止使用,雙方協商后送法定計量檢定機構檢定;送檢期間應使用檢定合格的民用“三表”替換,不得影響用戶的水、電、氣供應。要對照上述提醒告誡要求,認真自查和整改,切實規(guī)范自身的經營行為。市市場監(jiān)督管理局將持續(xù)加大民用“三表”監(jiān)管力度,對違法違規(guī)行為依法嚴肅處理。歡迎廣大消費者和社會各界進行監(jiān)督,投訴電話:12315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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